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奖项。省评奖委员会负责全省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陕西省社科联,负责日常工作。按照省评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安排,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6月17日正式启动(详见《陕西日报》6月17日评奖公告)。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受理单位
1.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为本单位、本系统的受理单位。
2.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可指定市社科联为受理单位,未设立市社科联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一家单位为受理单位。
六、申报方式
受理单位及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e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成果作者网上申报参评成果,按照地域或所在单位向对应的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成果,受理单位审核后,向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纸质成果资料,完成申报工作。
七、申报流程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附件1)。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4日,作者网上注册、申报。若申报成果含有陕西省外完成人,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科为其注册账号。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7日,申报人报送一份纸质材料,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要在系统中提交,导出材料简单装订,1份成果原件,1份附件材料原件,由项目组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9日提交最终材料2套,其中1套为匿名处理。申报成果需提供2本原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份原件(或1份原件,1份复印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外文论文、研究报告及支撑材料等,需提供全文中文翻译。外文著作需提供中文摘要。研究报告类需提交委托单位的结题证明或结项证明。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放 张玮
联系电话:62779055
联系邮箱:59771225@qq.com
科技处
2021.6.18
上一条:关于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征集驻市高校院所拟转化科技成果项目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计全省社科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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